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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生经》佛陀对幸福家庭的启示

许多人对佛教有所误解, 以为佛经只教导人们如何出家修行, 寻求解脱。 其实, 佛陀在弘法利生的过程中, 宣讲了很多有关在家众应该如何生活的佛法。 譬如在《善生经》里, 佛陀就谈到有关个人在家庭和社会所应扮演的角色, 以及应尽的责任等。 他也讲解了有关在家众应该如何在家庭和社会上建立理想的人际关系 , 人与人之间该如何的互动等,并在共同尽责下享有和谐的生活。 以下摘录其中一则有关佛陀对夫妻家庭伦理方面的教导, 希望佛陀的启示能给予您们一个良好的开始, 并祝你们新婚愉快, 幸福美满!

男女缔结良缘之后, 应该共享幸福, 共同进退, 分担困苦, 组成了家庭后, 夫妇是家庭的核心。 拥有和谐, 成功及幸福美满的婚姻将确保家庭的安宁、幸福。

身为丈夫的就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
一、真诚礼待她;
二、不在他人前述妻子的不是;
三、不可对妻子不忠实及不忠心;
四、全权支持妻子处理家务事;
五、经常赞叹,表扬以及鼓励妻子。

身为妻子的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有规划式的理家务事;
二、善待丈夫的亲友;
三、不可对丈夫不老实,不忠贞;
四、妥善的处理家庭的财务事;
五、以善巧和关怀心处理日常事务。

登嘉楼佛教会婚姻注册手续须知

注册时间:
♥星期五 上午 10时30分 至 中午 12时正

助理注册官期限:
2026 年 01 月 0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06 日

本会是受政府婚姻注册局委托,以宗教团体名义为信徒举行婚姻注册。
申请者须遵照根据官方指示及本会所定下的一切佛教仪规进行注册仪式。
申请者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若资料有任何的差错,申请者需自负。

注册条件

凡在登嘉楼佛教会办理婚姻注册的新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
2)申请注册的两位新人,其中一位必须是佛教徒。
3)婚姻状况若是已正式的离婚或配偶已去世者,需呈交上证明之文件。
4)年龄未满21岁者或外国人士无法在本会办理婚姻注册,需前往国家登记局(JPN)进行注册。
5)凡是一切婚姻注册仪式仅限于在本会内服务。谢绝上门服务。

办理婚姻注册手续须知

手续分5个步骤进行 (第一至三步,可在同一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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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骤 向JPN索取表格 JPN.KC01F

1.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国民登记局(JPN)索取并填写婚姻注册表格(JPN.KC 01F)。
2.男女双方须携带身份证/大马卡(MyKad)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3.男女双方须准备护照型彩色近照各1张。(尺寸 size: 32mm X 38mm)
4.曾离异者,须携带离婚证书正本和副本。
5.曾丧偶者,须携带已故配偶结婚证书及死亡证书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6.表格必须以黑/蓝墨水笔和国文大写字母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7.谨慎填写表格后到马来西亚任何宣誓官处进行宣誓。

第二步骤 宣誓 (Persuruhjaya Sumpah)

1.男女双方可自由选择宣誓官处理宣誓事宜,一切宣誓费用均和本会无关。
2.宣誓及JPN审核盖章只能在普通工作日(周日至周四)进行。

第三步骤 JPN审核盖章

1.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把申请表格提呈国民登记局(JPN)审核。
2.申请表格经JPN审核盖章,一切无误后,前来本会提交表格及进行预约注册日期。

第四步骤 提交表格及预约日期

1.前来本会提交表格及预约日期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i) 男女双方身份证/大马卡 (MyKad)副本一份;
ii) 男女双方护照型照片一套 (尺寸 size: 32mm X 38mm) ;
iii) 两位证婚人身份证/大马卡 (MyKad)副本一份;
iv) 若曾离异者,须携带离婚证书正本和副本。
v) 若曾丧偶者,须携带已故配偶结婚证书及死亡证书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2.证婚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年满21岁。
3.注册日期,是从递交表格日期算起,至少14天后,但不可超过3个月,并依本会的空档日期而定。
4.所有逾期未注册者,其申请表格将于6个月后(以宣誓日期为准)自动作废,欲注册者必须重新申请和缴费。

第五步骤 婚姻注册当天

1.两位新人及两位证婚人必须亲自前来本会注册处,并携带身份证/大马卡(MyKad)正本.
2.若遗忘携带正本身份证将导致注册不能如期进行。
3.新人、证婚人及观礼者需衣着整齐端庄,不得穿T恤,牛仔裤、短裤等等。
4.新人必需自行准备戒指及花卉以进行注册仪式。
5.注册时间将依据本会分配时间为准。
6.注册进行时,请把手机调制静音,以免干扰注册进行。
7.本会婚姻注册官有权取消进行注册典礼,如发现新人无遵守上述程序。

历届婚姻助理注册官

王春琼居士

现任助理注册官

郑宁泰居士

第三任助理注册官

已故王春冠居士

第二任助理注册官

已故傅佑聪居士

首任助理注册官